定西市消费者协会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23
来源: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作者:佚名
电动自行车是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定西市消费者协会、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如下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并依法及时登记上牌。
2.明确购买车辆的属性,购买前查验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与车辆车体、铭牌上的信息是否一致;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购买时应查看产品的CCC证书,与实物进行核对。
3.严禁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如更换大容量电池,改动电气线路,破坏限速装置等。也请勿随意加装遮阳伞、雨篷等配件。
4.目前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主要以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为主,购买时要确保蓄电池标称电压≤48V,并具有脚踏骑行、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等功能。
5.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将随车配套附件、发票、充电器、合格证、说明书、三包卡等收齐并妥善保管,发生纠纷时及时维权。
消费者在生活消费过程中要养成留存消费凭证的习惯,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应及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收银小票等消费凭证,保留订单记录、聊天记录、宣传资料、商家承诺等有效证据。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电话进行投诉,也可自行登录全国12315网站、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小程序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gs12315.com/web/msgshow.action?psite=html&sId=325&typeCls=9&cls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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