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严打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行为,2人被罚款合计2.4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22日,记者获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行为,近日,河北孟某静、广东吴某国被罚款合计2.4万元、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合计746箱。
据介绍,3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延长线太平村对面检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FQ23XX的货车运载大量塑料袋(背心型),正准备卸货,执法人员及时对涉案的车辆及产品进行依法处置。经清点,涉案的塑料袋(背心型)共233箱,货值合计11894元,材质均为聚乙烯(PE),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调查结果显示,河北孟某静从货车帮APP平台上接单,看到单后打电话联系平台获取具体的装货地址和联系方式。孟某静将涉案产品从广东省揭阳市运输至海南省海口市,准备在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延长线太平村对面天力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9号铺面卸货,但在卸货之前被执法人员查获。孟某静的行为已构成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
3月24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5号出口检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C882XX的货车运载大量塑料餐具。经清点,车上含有的产品分别为塑料餐盒、圆盘、碗、酱料杯、桶和吸管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合计513箱,货值合计21742元。上述产品的材质均为聚丙烯(PP),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调查结果显示,广东吴某国经朋友介绍接运输任务,涉案产品计划从广东省佛山市运输至海南省三亚市,准备运往三亚市卸货,但货车运行至海口新海港货车出口处被查获。吴某国的行为已构成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孟某静、吴某国存在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5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孟某静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33箱、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吴某国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513箱、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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