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销售、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佚名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销售和贮存场所、设施设备有哪些要求?
1.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
2.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3.销售者通过去皮、切割等方式简单加工、销售即食食用农产品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
4.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
贮存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
5.鼓励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kt/202312/t20231214_413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什么是食用农产品?
>>下一篇:带有泥沙的蔬菜水果是否属于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最新加入
25-07-08李强会见埃塞俄比亚总...
25-07-08“印象黄河”兰州文旅融...
25-07-07李强会见巴西总统卢拉
25-07-04省卫生健康委召开生物医...
25-07-042025年中国原生民歌...
25-07-03省文旅厅在平凉市举办2...
25-07-02王沪宁会见波黑议会代表...
25-07-022025年全省文旅行业...
热门资讯
20-11-13吃葡萄干需要洗吗?
20-11-13李克强开会定了这件大事...
20-11-12北京拟规定火锅、烧烤及...
20-11-12波兰旅行大推荐!
20-11-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
20-11-04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
20-11-25文化和旅游部部长胡和平...
20-11-20习近平向2020中国5...
20-11-27文化和旅游部召开黄河文...